常見問題

七天猶豫期說明

  1. 收到商品後,七天內 (若第七天為假日,可順延)可辦理退貨退款或換貨手續,逾期則無法辦理。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七天猶豫期權益是由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的隔日開始算起至第七天止 (若第七天為假日,可順延)。如您的收件地址有管理員代收,則以代收的隔日起算,故請留意送件通知。
  2. 退貨、退款及換貨時,商品內容須包含完整商品、附件、說明書、保固卡、外包裝、紙盒、發票及其他附贈品,若內容缺損或不完整,將無法辦理。
  3. 若收到的新品有瑕疵、破損、規格不符或短缺等狀況,請於收到商品後七天內,與客服中心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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